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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台湾继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3:52: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委托书  委托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受托人: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我们是×××(死者的姓名)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死者)于××××年×月×日在台湾死亡。×××生前住台湾省××市(县)××街××号,死后在台湾留有遗产。根据××省××市(县)××公证处××××年×月×日出具的××××号《亲属关系证明书》,我们现要求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并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向台湾有关当局、部门、机构、人士办理继承×××在台湾遗产的一切事宜,并全权代表我们领取、执管、处理、变卖和调回上述遗产。  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得就其所提供的服务按其厘定的收费规定收取费用及报酬。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                            年  月  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30/content_1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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