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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电气: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交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 5:16: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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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208 股票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3-063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7 月19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青证调查通字【1320】号)。通知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未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贾全臣、财务总监兼董秘王艳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有关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司了解,本次立案调查事项,是涉及公司2012 年发生相关事项的专项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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