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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6 10:42: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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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9-001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刊登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证券代码:600518 编号:临2019-00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战略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18年第四季度末,公司所公告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如下: ■ ■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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