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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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3: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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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伟建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9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在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发展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且交付一笔定金,以作为正式签约的前提。因此,签订《认购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购房者在签订时必须要注意以下条款:
1、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楼价总额、计价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规定得是否清楚;
2、有无具体的交楼日期,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
3、收楼标准,包括装修标准、小区配套承诺、验收标准等是否明确;
4、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是否要先支付房款。大多发展商会在《认购书》中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也会约定交付首期款的时间。你最好约定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几日内交付首期款;
5、如果是与发展商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签约,要注意代理费(服务费、律师费)等由谁承担;
6、《认购书》作为协议你也要注意约定签约不成时定金的处理方法、违约责任以及可能出现的加名、转名、换房等的处理办法;
7、如果你认为有些合同条件是特殊的或者关系到你将来是否正式签约的,你应当在签《认购书》前就和发展商讲清楚,并作为合同条件明确写进《认购书》内。
另外,如果您打算请律师协助您买楼,最好让律师在签定《认购书》前就参与近来。否则,等到《认购书》签完,定金交付后,与发展商交涉就变得被动很多了。
作者: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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