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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陈冰主任在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经贸委陈冰主任在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7 4:33:46

继续解放思想  不断开拓创新

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省经贸委主任    

2008226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研究安排好下一阶段尤其是2008年工作。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背景下召开的,既是一个总结经验、研究布置工作的会议,也是一个继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工作新局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动员会议,意义十分重大。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迅猛发展

回顾30年来改革开放历程,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们党许多标志性的理论创新成果都是在广东这块热土提出的。20世纪70年代末,南粤大地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迈开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第一步;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广东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2000年春,江泽民同志在广东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党带领人民群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2003年春,胡锦涛总书记向广东提出了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殷切期望。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不断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从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公有制一统天下,搞所有制“一大二公三纯”,到作为私营经济萌芽的广东第一口鱼塘承包事件,比安徽凤阳农民土地承包事件还要早3个月,到全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张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在广州诞生,再到现在广东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无一不体现“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广东人的精神。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并作为省委的中心工作之一、省政府要抓的十件大事之一加以落实,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理顺关系、出台政策、营造氛围、树立典型、打造品牌等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在理顺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管理与服务体制方面有了突破。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级政府基本上明确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政府建立了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在省经贸委内设立了省中小企业局,各地级以上市基本上都参照省的做法成立了中小企业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省上下因此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体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积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遍布全省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网络已经初步建立。在全省142个市、县、区中,设有综合服务机构的116个,占81%;设有融投资机构的55个,占39%;设有技术支持机构的60个,占42%;设有人才培训机构的77个,占54%;设有信息咨询机构的59个,占41%;设有市场开拓机构的36个,占25%。基本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初步完善的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管理和服务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法规政策方面有了突破。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其13个配套文件。这些文件涉及范围之广,扶持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2007930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并于200811日起实施。《条例》的实施,使我省中小企业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2003年至2007年,省级财政共投入20多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其中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已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1483个,安排扶持资金7.1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65.8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84个,安排扶持资金1.2亿多元;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139个,安排扶持资金8640万元,其中受到扶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共为4534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担保贷款额220.8亿元。尤其是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并取得了起步晚,但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的成果。据初步统计,到2007年底我省担保机构已达441家,其中纳入备案的158家的注册资本金143亿元,平均每家9051万元,是全国平均的2倍多;累计担保笔数29万多笔,受担保企业达52812户,担保额达1836多亿元。这些受担保的中小企业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的政策措施推动下,各市、县、区先后出台了300多个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如深圳市2006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文件;广州市在2006年以前已出台大量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基础上,2007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提出34条措施从九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三是在营造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氛围方面有了突破。自2003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短短的五年间,先后三次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两次隆重表彰了省百强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两次隆重表彰了省民营企业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两次向全省总结推广了发展民营经济典型经验,两次召开了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同时,在全国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媒体积极参与,通过召开会议、出台政策、专题宣传、完善服务、解决问题等多种形式,有效地营造了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培育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和树立示范典型方面有了突破。五年来,省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后两次对全省中小工业企业进行评价研究和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先后公布了两批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500强名单和两批省百强民营企业名单,方便社会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尤其是金融担保、专业培训、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专业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省还组织认定了一批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示范典型,先后认定了23家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11家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示范单位、26家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机构、47家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8家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单位。为了加深与会代表对示范典型的认识,这次会议组织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省中小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等一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会上展示他们的服务,接受大家咨询,过一会请大家踊跃参加。当然,这只是政府倡导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内容,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五是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中博会品牌方面有了突破。从2004年起,省政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及兄弟省市的共同支持下,先后与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成功地举办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了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短短四年,中博会完成了从国内展到国际展的跨越,无论是办展速度、办展规模还是国际影响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博会连年成功举办,全省经贸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都付出了大量心血,克服了巨大困难,作出了重大贡献。

正因为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2007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单位347.5万户,比2002年增加137.1万户,增长65.2%,其中私营企业62.3万户,比2002年增加36.4万户,增长140.5%,个体工商户280.7万户,比2002年增加105.4万户,增长60.1%;从业人数1926.9万人,比2002年增加924.5万人,增长92.2%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实现增加值13216.2亿元,比2002年增加7951亿元,增加1.5倍;上缴税金1775.7亿元,比2002年净增加1240亿元,增加2.3倍;完成进出口992.0亿美元,比2002年净增加906.4亿美元,增加10倍,其中出口总额667.1亿美元,增加15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9月国务院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对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高度评价广东省委、省政府近几年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认为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策力度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快、成长型中小企业多、各项工作都十分出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也多次对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作出批示,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省委、省政府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关批示达20多次。这既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充分肯定。20077月中央统战部组织全国无党派人士对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考察,最后考察组评价认为:“广东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采取了创新思路、加强领导、政策扶持、建立机制、完善服务、公平环境、协调发展等措施,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为全国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并提出“要总结和提炼出广东在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形成考察报告,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政策性建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经贸系统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共同努力、辛勤劳动的结果,趁此机会,我代表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向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创新局面,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近几年,我省的经济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排头兵标准审视自己,还有许多困难和不足。例如,我省经济总量虽大,但人均GDP等指标与一些兄弟省市还有差距;环境和资源约束趋紧,可持续发展压力加大;能源消耗虽然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较低,但单位GDP能耗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这个大环境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同样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不平衡。一是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的比重不平衡。一些市,200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的比重已超过五成,最高的已达62.7%;而一些市,200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的比重还不到三分之一,最低的还不到四分之一。二是发展速度不平衡。200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最快的达到40.2%,而最低的只有10.0%,相差达30.2个百分点。

二是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层次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还较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大都集中传统的第三产业和加工制造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IT领域的专利85%来自国外,高新技术对外技术依存度达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2%,低于全国1.4%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北京、上海、陕西、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市。在国际市场上,虽然许多著名品牌都是广东造,但极少用我们自己的品牌。广东鞋类和皮具箱包类产量分别虽占全国的1/22/3,占世界的1/3左右,但知名企业品牌却屈指可数。这些不用我们名字的广东货,大多以贴牌的形式变成了外国货。

三是服务机构还不健全,在个别地方还是空白,大多数服务机构建立时间不长,服务水平还不高。以目前最为健全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为例,在全省142个市、县、区中,虽然有116个设立了综合服务机构,占81%,但大多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短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又如,融资担保机构,目前我省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的14个市共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7家,占全省担保机构数量的11.1%,但2007年的融资担保额只有19亿元,不到全省的3%,所服务的中小企业数也只占全省的3%

四是资源约束压力加大。能源供应紧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压缩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地方出现招工难现象。

五是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效率低的还比较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阶段性的反映,有些是世界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我们思想还不够解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不够深入的反映。如果我们不继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紧时间制定对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将来就很难在全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大潮中继续保持排头兵位置。为此,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我们必须思想更解放,发展观更科学。

(一)要继续解放思想,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思想解放是正确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的目的,是要通过解放的思想提出认识事物的新理念,寻找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新方法,探索突破旧约束的有效途径。新形势下解放思想,一方面,是为了消除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包括传统的发展观念和方式,以及虽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但在当前新形势下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观念;另一方面,是为了破解发展难题,例如我们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增大,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等问题,都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党的十七大一个十分鲜明的主题就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也鲜明提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前几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率领广东省党政代表团70多人到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学习考察,目的是学习借鉴沪、苏、浙在新形势下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的积极性,促进全省以新的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的一轮大发展。这次考察活动共有5个专题,其中一个就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特别是浙江温州民营企业走向世界、义乌小商品拓展出大市场的做法和经验”。这足以体现新的一届省委、省政府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解放思想对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解放思想,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迫切需要,更是应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挑战、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的现实要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必须要当好继续解放思想的排头兵。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十届二次会议上指出的,广东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以当年改革开放初期“杀开一条血路”的气魄,努力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闯出一条新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解放思想,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必须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把自己摆进去。在解放思想过程中,将自己摆进去需要有胆有识。“有胆”就是要不惧风险、不畏困难、敢于打破禁区,在不违反“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前提下,凡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的,都可以大胆去想、大胆去试、大胆去闯。“有识”就是要视野开阔、看得要准,使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体现高标准、高水平。如何结合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地方,创造性地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需要我们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把自己都摆进去,共同思考,共同解放思想,克服自满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陈出新,开创工作新局面。

另一方面,解放思想,既需要我们查找问题,认识自我,更需要我们注重学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用全球视角来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开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代中国同世界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我们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必须学习和了解世界各国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成功经验。近十几年来,世界各地中小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在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推进,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经贸合作,重点又是中小企业的合作。最近几年,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与我国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韩国等国家与我国签署的政府合作协议中,都把推动中小企业合作作为重要内容,有些还签署了专门的中小企业合作备忘录。这几年中博会的成功举办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发达国家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分别从组织体系、法律体系、金融及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创新体系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如美国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就设立扶持小企业的官方机构,其对小企业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参众两院设立的小企业委员会。二是联邦政府小企业管理局。三是白宫总统小企业会议。在机构设置方面,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共有4000余名工作人员,总部设在首都华盛顿,在全国50个州中设有100多个区域和地区性直属办公室。在法律体系方面,美国从1953年起就制定了《小企业法》等10多部小企业系列法律法规,并制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的法案,为小企业对抗大型托拉斯组织的垄断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在服务体系方面,建立了全方位的咨询体系和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并为小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在全美各地组建了900多个小企业发展中心,向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日本2006年国家层面用于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预算资金达到1451亿日元,其中仅用于强化信用担保协会基盘运营的资金为67.7亿日元。这些事例充分说明,许多发达国家,虽然跨国公司、大企业甚多,但仍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就更应该重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更应该树立世界眼光,用全球视角来看待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学习世界发达国家、发达地区发展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面对国际竞争形势变化以及WTO新标准、新规则,要瞄准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大势,创造性地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从这次会上所提供的材料看,我省有些市为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涌现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值得大家在实践中去研究借鉴,如广州市出台九大措施力促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深圳市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上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做法,珠海市推行“四位一体”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开展中小(民营)工业企业初创代办服务的做法,中山、湛江市推动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做法,汕头市解决中小企业用工难问题的做法,肇庆市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的做法,韶关推进全民创业、启动“民营企业有困难找民营局”活动的做法等,都无一不体现了全省经贸系统尤其是各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主动,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大胆创新,努力开创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七再次作了重申。国家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列入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作为国务院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把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内源型经济作为我省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全省各级经贸部门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科学的发展观,大胆创新,努力开创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新局面。关于2008年的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在省中小企业局24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7年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已作了具体布置,我就不再重复。在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是要发挥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省经贸委是负责全省近期国家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具有相当强的法定综合协调职能。省政府把省中小企业局设在省经贸委就是要充分发挥省经贸委的这种法定综合协调职能,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据了解,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都在经贸局,大多数都在经贸局内设中小企业局负责相关工作。我认为,这种政府职能设置,对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推动相关工作有利。因此,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增强协调推动相关工作意识,不断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和水平。要与财政部门加强协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与统计部门加强协调,健全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要与金融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与监察、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协调,建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要与发改、科技、人事、国土、外贸、质检等部门加强协调,共同创新和完善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另一方面,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类服务机构,不断健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答疑解难,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要有效发挥当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促进会、协会等综合服务机构的龙头带头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要有效发挥会计、法律、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信用担保、信息化服务、技术支持等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科研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我想这一点更应该是我们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是要围绕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这条主线,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作为我省第一部以中小企业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于20081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共844条,包括总则、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7个方面。《条例》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集中吸收了符合我省实际、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还在一些内容规定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可以说,它涉及到中小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我们今后开展中小企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支持。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这条主线,把它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重点,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使全省从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同志都能接受一次培训,切实把《条例》学精、学透。此外,还要加强对《条例》宣传。要通过论坛、培训、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刻解读《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把《条例》的内容传播到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有效用好《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这个手段,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今年初省出台了《广东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从今年起在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融资担保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绩效、民企投诉处理等五个方面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虽然是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但做具体工作的还是我们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所考核的五个方面,既是我们工作是否落实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向。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抓好《考核办法》的实施为突破口,把考核结果作为检查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工作是否落实并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检查、总结过去的工作,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请你们回去后尽快向分管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这方面工作的主动权。

同志们,让我们再接再厉,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努力开创中小企业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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