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律师信息 | 法网柔情 | 咨询中心 |  繁体版 |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律师网 >> 法律资讯 >> 民商法律 >> 婚姻家庭 >> 文章正文
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           
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21:56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13      作者:李修蛟律师  阅读10250 更新时间:2003-8-7

  
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


作者:武汉大学法律硕士 李修蛟律师

  夫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声明:本站原创作品,使用时请注意本站法律声明。

来源:离婚网(http://lihun.net)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咨询论坛发贴咨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实用查询 IP地址 手机号码 天气预报 邮编电话 航班 列车时刻 在线翻译 地图 万年历 体彩 福彩 股票 腾讯QQ 王码五笔 PPLive 更多...

    合 作 伙 伴

    广东法律咨询广州离婚咨询广州法律咨询久爱小说美好网广州法律顾问广州刑事律师广东律师网离婚网
    新公司法中国法律网北京律师联盟深圳律师网广州律师网华律网重庆刑事律师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律师加盟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073458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东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050014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