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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碾轧”是公然恐怖行为 法律漏洞值得深思           ★★★★
“二次碾轧”是公然恐怖行为 法律漏洞值得深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3:46:40

  12月24日《成都晚报》报道,数日之内,四川再次发生了“二次碾轧”惨剧。23日,一对母子过街时,被一辆卡车撞倒卷进车底,肇事司机在倒车时车轮又向前开动,将卡在右后轮前的男孩当场轧死,他的母亲生命垂危。

  就在本月20日,在都江堰市,一辆奔驰车将一名3岁男孩撞倒后,车再次启动,从男孩身上碾过,孩子当场死亡。

  如此“二次碾轧”竟成为毫无人性的司机进行经济赔偿算计的必然选择,他们的算计结果是:“撞伤不如撞死!”正是这一毫无人性的算计,才导致那些手握方向盘的司机,在发生事故的一瞬间竟成为一头毫无人性的杀人怪兽,一个令人为之毛骨悚然的杀人恶魔。仅仅是为了在肇事理赔中的一点点经济利益,司机便在理性状况下挂上了杀人倒挡,躺在其车轮下的那一条条本不该逝去的生命,此时便俨然区区蝼蚁不足挂齿了。一种只有利益的考量,一种毫无人性的选择。

  经济利益的算计令天良丧尽的司机脚踩“二次碾轧”的油门,充当了一个令人恐怖的杀手角色。我们除了要谴责肇事司机毫无人性外,更应反思相关法律的人性化欠缺,以至于留下了“撞伤不如撞死”这样的法律漏洞。实际上,即便肇事司机知道“二次碾轧”已经将交通肇事罪变为故意杀人罪了,但由于“二次碾轧”存在取证难等问题,难免令一些肇事者心存侥幸,并铤而走险,选择了跟法律赌上一把的恐怖手段。

  “二次碾轧”充满了兽性,弥漫着可怕的恐怖气氛。由于一些杀人司机身上人性成分的流失,杀戮行为便在顷刻间爆发了,这无疑是一种公然的恐怖行为。洛克说:“恐怖是对我们的一种警告,假如我们见了灾难不知道害怕,对于危险不能作出正确的估计,却漫不经心,不管它是一种什么危险,不管有什么用处和结果,甘冒危险,这不是一个理性动物的果断的表现,只是一种兽性的狂暴而已。”这也许可以用来描述杀人司机的心态。

  为了防止“二次碾轧”这种恐怖行为的再次发生,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堵塞“撞伤不如撞死”的法律缺陷。同时,让那些制造“二次碾轧”惨剧的司机,付出应该付出的惨重代价。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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