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上午10时许,笔者经过国道324线茂林路段一岔路口时,亲眼目睹一辆载满多张组合书桌的二轮摩托车,险些被撞的惊险镜头。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要求“一慢 二看 三通过”,但该摩托车由于严重违法装载,通过路口时,想慢慢不下来,想看又看不见,整车左摇右摆,要不是快速车道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及时刹车,后果不堪设想。
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覃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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