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巴翻入千岛湖民事赔偿已结案挂靠单位虚假出资要赔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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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4: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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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千岛湖特大交通事故案民事赔偿部分,12月28日在淳安县法院一审结案。分属36个案件的66位事故受害人及家属被判获赔230多万元。这笔钱,除肇事司机朱永富要赔外,因为前身公司虚假出资注册了肇事车挂靠企业,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负责连带赔偿。
朱是杭州司机,2002年曾买了辆中巴车,挂靠在杭州国贸商厦名下,在市区无照载客。今年1月16日晚,鲍某等43位淳安老乡,一起包了朱的客车回家。晚上10点多,朱驾驶超载客车从杭州市区出发,次日凌晨3点多,车至淳杨线段时,客车驶出右侧路基,翻入落差22.7米的千岛湖,车上乘客1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11人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朱被逮捕。4月17日,淳安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了他有期徒刑7年。2月,淳安法律援助中心则组织了5人的律师团,免费为受害者及家属负责民事索赔。
朱永富夫妻下岗,买车的钱中,有2万还是向别人借的,根本无力赔偿。律师团追查事故受害人和家属的索赔因此成了难题。
发现朱曾挂靠在杭州国贸商厦,律师团上门追查,查到1994年开办的“国贸”是浙江现代工贸集团公司虚假出资注册的,当时由原杭州城站城市信用合作社出具了330万元的虚假资金证明。
10年过去了,“国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现代工贸”则转制成了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城站城市信用合作社也变成了杭州市商业银行城站支行。几家单位有先后承继关系,今年4月初,66名受害人把司机、“现代联合控股”、市商业银行城站支行一起告上法院,索赔387万多元。
12月28日,淳安县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朱永富负责赔偿66名受害人的230多万元经济损失,“现代联合控股”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现代联合控股”不能清偿,由市商业银行城站支行在330万元的虚假资金证明范围内负责赔偿。
都市快报·吕明合 郑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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