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律师信息 | 法网柔情 | 咨询中心 |  繁体版 |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律师网 >> 法律资讯 >> 民商法律 >> 交通事故 >> 文章正文
肇事致人死亡 竟然装疯卖傻           ★★★★
肇事致人死亡 竟然装疯卖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4:08:46

     本报讯一交通肇事者想通过装疯卖傻,来逃避法律责任,有关司法部门对他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精神病鉴定,终于得出结论,他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交通肇事时未见精神病症状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被告人贾某于2003年12月26日19时10分,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庄河市容花山镇农机站门前时,将同方向行人刘某撞伤,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贾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后被告人贾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便声称自己头部受伤,头痛,头晕,假装对肇事经过不知道,想不起来了。然后,贾的家人又帮忙说贾的精神有问题。鉴于被告人贾的精神状态,侦查机关于肇事后八个月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贾某在精神检查中言行举止做作,装作痴呆状,对极简单的问题仍不能回答或近似回答。最终鉴定结果被告人贾某在交通肇事时无明显精神病症状,评定为有完全责任能力。

    在科学的司法精神病鉴定面前,贾某终于出现了破绽,露出了真相。因此,被告人贾某在交通肇事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咨询论坛发贴咨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实用查询 IP地址 手机号码 天气预报 邮编电话 航班 列车时刻 在线翻译 地图 万年历 体彩 福彩 股票 腾讯QQ 王码五笔 PPLive 更多...

    合 作 伙 伴

    广东法律咨询广州离婚咨询广州法律咨询久爱小说美好网广州法律顾问广州刑事律师广东律师网离婚网
    新公司法中国法律网北京律师联盟深圳律师网广州律师网华律网重庆刑事律师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律师加盟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073458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东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050014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