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规定四种特种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4:13:24  |
|
在新的交通安全法里,机动车里的“特权车”的概念,也就是特种车。不过,与人们意识里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务执勤车都享有特权不同的是,新法里明确了,只有四种车才是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而其他非特种车,如果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咨询论坛发贴咨询 |
|
上一篇文章: 车辆
下一篇文章: 非紧急任务不享特权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