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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行人篇           ★★★★
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行人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4:13:28

    绝对是汽车让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行人安全的保障。该法规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此外,该法规还保护了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撞了不能再白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采纳“撞了白撞”这一做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因此,此前个别地区实施的“撞了白撞”今后行不通了。

    行人违法要挨罚

    尽管机动车今后要让行人走,但违反交通规则还是要受到惩罚,交通法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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