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律师信息 | 法网柔情 | 咨询中心 |  繁体版 |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律师网 >> 法律资讯 >> 民商法律 >> 劳动工伤 >> 文章正文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5:51:07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主管局(公司)和直属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2]24号、省政府令第198号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03]9号),经清理审查,决定对下列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止。
  
  一、 《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通知》(徐劳发[2000]34号)中有关用人单位通过媒体发布招用人员广告审核的规定;

    二、 《转发关于执行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徐劳技[2000]9号)中有关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就业准入的规定;三、 《转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时“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徐劳社薪[20 01]16号)中有关企业改制时“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方案审批的规定。
  
  上述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三月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咨询论坛发贴咨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实用查询 IP地址 手机号码 天气预报 邮编电话 航班 列车时刻 在线翻译 地图 万年历 体彩 福彩 股票 腾讯QQ 王码五笔 PPLive 更多...

    合 作 伙 伴

    广东法律咨询广州离婚咨询广州法律咨询久爱小说美好网广州法律顾问广州刑事律师广东律师网离婚网
    新公司法中国法律网北京律师联盟深圳律师网广州律师网华律网重庆刑事律师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律师加盟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073458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东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050014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