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农民可参评省劳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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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4: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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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总工会日前公布了劳模的评选范围和标准,其中农民工首次进入了省级劳模的评选范围。
据了解,此次劳模评选范围是:2002年以来,在陕西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协议工等符合评选条件者,可作为职工人选推荐评选,这是陕西省首次在省级劳模评选中将农民工纳入评选范围。
与此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新阶层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代表也可以参与省级劳模的评选。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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