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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查两家涉嫌使用侵权盗版歌曲歌厅           ★★★
广州调查两家涉嫌使用侵权盗版歌曲歌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2:39:54

  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卢漫) 广州两家KTV因涉嫌使用侵权盗版歌曲内容而被行政调查?有关人士表示,关于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因法律法规不完善,出版部门持“观望”态度,“即使查处,结案还要很长时间”。

  两家KTV被行政调查

  日前,联络站向广州市版权局提出相关投诉,接到投诉后,市版权局在6月27日对两家涉嫌使用侵权盗版歌曲内容的KTV——广州市朝歌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市必爱歌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调查,要求其限时到总队说明情况:是否经过权利人的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7月8日,广州市版权局又联合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广州市公安局治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复制、提供侵权盗版歌库的视翰广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据业内人士介绍,卡拉OK经营行业80%以上的KTV经营者都是使用VOD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歌曲伴唱服务,VOD系统供应商就是靠大量复制音乐电视作品作为其售卖系统的前提。

  行业质疑被查原因

  对此,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黄世球会长称,广州并未表明不交版权费,为何又以涉嫌使用侵权盗版歌曲内容为由进行查处?不少K厅“十分愤怒”,“目前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清楚为什么被查、为什么要查,但已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

  黄世球表示,广州正按步骤,筹备在K厅推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计划最晚明年上半年安装完成,届时通过其可直接实现歌舞审查、点播数据查询、播控审批、营业状况查询等操作,这意味着卡拉OK版权收费的种种问题到时可迎刃而解。

  版权局持“观望”态度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市版权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查处也颇为无奈,之所以去查,是因为联络站投诉有关KTV、VOD厂商有侵权行为,按程序上来说,既然有投诉,不管是真是假,就得去查,“否则告我们不作为”。但实际上,此次查处,从结果上来说,侵权行为是存在的,但如何处罚并不明确,“相关负责人还未来接受调查,最后如何处理还未有定论”。

  该人士说,对于卡拉OK版权收费的问题,出版部门本身处于很尴尬的境地,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查处缺少依据。据悉,接下来,该局将持“观望”态度,“即使查处,结案还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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