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拉松猝死学生家属起诉北京交大索赔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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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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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2
在2004年首都高校马拉松挑战赛中猝死的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刘红斌的父亲,已经起诉北京交通大学索赔45万余元。昨天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刘父刘希俭起诉称,今年10月17日,刘红斌在北京交通大学的组织下,参加了中国田径协会、北京市体育局社会管理中心、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2004首都高校马拉松挑战赛。在比赛途中,刘红斌不幸死亡。刘希俭为了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与北京交通大学协商了20余天,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所以他起诉至法院,索赔45万余元。
对于刘红斌赛前所签署的“北京国际马拉松赛选手报名表”中的签名者免责声明,律师认为,声明要求亲属放弃对于主办方和校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主办方和校方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责任获免的结果。但是根据民法规定,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只能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不能处分其他的民事权利,“他可以承诺个人责任,但不能处分亲属基于这种死亡事件而获得应有赔偿的权利,因为这种权利不在于死者而在于亲属,这种约定对死者亲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文章录入:郑维民律师 责任编辑:郑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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