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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答幼儿园安全规范           
教育部解答幼儿园安全规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18:59
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除了对任职资格有规定外,《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规定,园所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还必须进行包括胸透、肝功能等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就职。而且,每年还必须全面体检一次,发现患有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很多法规中都强调,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文章录入:郑维民律师    责任编辑:郑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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