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被告人如何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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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05:29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30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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