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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与市律师协会就共促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达成四点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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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院与市律师协会就共促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达成四点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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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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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17
6月9日, 广州中院、市司法局、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过座谈,与会人员达成四点共识:一、建立中院和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双方的情况;二、及时通报信息,任何一方接到有关投诉或举报,有涉及法官或律师违法乱纪问题的,在不妨碍查处工作或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三、双方联合开展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等问题的调研;四、双方联合制定有效的措施或办法,规范法官和律师的行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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