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事故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3:41:22  |
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如某汽车驾驶员见前面有几个人在公路上慢慢行走,驾驶员预见到快速行驶可能脍发生交通事故而放慢车速,当车行驶到在路上行走的几个人身边时,其中一人突然冲向汽车自杀,驾驶员刹车不及造成死亡,驾驶员对死亡人的行为是无法预见也是可预见的,这就是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QQ:434995529
或直接到本站咨询论坛发贴咨询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刑法在国内的效力
下一篇文章: 正当防卫过当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