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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检察学会、律协举办“新《律师法》实施法律问题”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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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检察学会、律协举办“新《律师法》实施法律问题”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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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市律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17:13:53  |
在新《律师法》即将实施之际,市检察学会、市律师协会于2008年5月26日下午联合举办了“新《律师法》实施法律问题”研讨会。 新《律师法》与律师执业权利密切相关,特别是备受关注的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新《律师法》中均有所突破和进步,其部分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不一致。因此,在贯彻《律师法》的过程中如何确保律师合法权益的实现就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参会双方就新《律师法》实施中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具体操作问题作了深入讨论。 市律协为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贯彻<律师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建议稿)》,并就此在会上与市检察学会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保障律师权利的建议。市检察学会表示,希望在本次研讨会和今后的交流中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在不与《刑事诉讼法》冲突的前提下贯彻执行《律师法》,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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