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随时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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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13 0:04:05 |
2021年11月11日晚间,广州浪奇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 210023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17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州浪奇涉及多项信批违规:
一、广州浪奇在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州浪奇在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广州浪奇在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其中,最严重的违规是广州浪奇在2018年、2019年的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证监会查明: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通过上述方式,广州浪奇《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234,322,859.99 元,虚增营业成本 6,023,835,603.98 元,虚增利润 210,487,256.01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广州浪奇《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651,448,598.32 元,虚增营业成本 6,450,009,272.10 元,虚增利润 201,439,326.22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56.57%。
广州浪奇同时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显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ST浪奇将按每10股转增约15.6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中的9.44亿股股份将用于向公司的债权人抵偿债务,剩余4065.04万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按照2021年6月8日的收盘价3.69元/股的价格受让。受让条件包括设定限售期、注入资产、提供资金解决10万元以下债权的现金清偿三项。
李修蛟律师团队表示,广州浪奇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之间买入广州浪奇,且在2020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广州浪奇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律师费,维权成本较低。 原文链接:广州浪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随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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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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