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律师团
股民索赔律师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
延安必康股民索赔
柏堡龙股民索赔
长园集团股民索赔
您现在的位置: 证券索赔网 >> 虚假陈述索赔 >> 本网索赔动态 >> 正文
*ST索菱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律师团队继续征集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 0:44:20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开展索菱股份(股票代码:002766)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并推出索赔“来即诉”,收到投资者诉讼资料后立即会向法院提交立案手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团队联系。

  2021年12月29日,索菱股份(股票代码:002766)股票索赔案件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ST索菱投资者索赔诉讼律师推荐

  2021年12月28日,索菱股份管理人发布《关于收到投资人重整投资款的公告》称:“截至目前,全体投资人重整投资款44,100 万元已经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在2021年12月27日前全部支付完毕”。索菱股份重整方案是每家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数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以货币形式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的部分,每100元受偿转增股票8.5股,抵债股票抵债价格为11.76 元/股。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索菱股份重整方案的实施,将为投资者索赔提供更好的保障。深圳中院的判决还要求原公司高管也要对索菱股份的赔偿义务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索菱股份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是符合索赔条件的,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公证书、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ST索菱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律师团队继续征集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李修蛟律师开讲“证券虚假陈述新
    2022年5月26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到本所开展……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案]2023年2月23日晚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案] 2023年2月7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圣股份……
    专业股票索赔律师推荐 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广东股民维权网 深圳股民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网 奥联电子股民索赔
    新纶新材股民索赔律师 同洲电子股民索赔 广东榕泰维权律师 ST国安股民索赔律师 投资者索赔律师网 华控赛格股民索赔律师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 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刑事专业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4-2019 证券索赔网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证券索赔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1318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邮编:510620
    点击给我们发送邮件sugio@vip.163.com
    粤ICP备17150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