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被证监会立案股价大跌,踩雷股民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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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4/19 14:15:49 |
2025年4月15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方通,证券代码:300379)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东方通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东方通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股民;或者在2025年4月14日之前买入东方通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通的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此前在2024年4月30日,东方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查明:东方通于2022年确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智慧云脑项目及临沂临港公安天网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原文链接:东方通被证监会立案股价大跌,踩雷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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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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