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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终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持续进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22 23:50:37

2025年8月22日,*ST紫天(紫天科技,代码300280)披露两则处罚公告。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行为作出处罚。

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ST紫天(紫天科技,代码300280)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1)、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紫天科技,且在2024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2)、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紫天科技,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其中,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对*ST紫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姚小欣给予警告、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他10名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行为,对*ST紫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LIXIANG(李想)作出处罚。

 违法行为恶劣且阻碍执法,可谓无法无天,前所未有!

  据公司公告,福建证监局早前还于6月27日对*ST紫天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福建证监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

  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福建证监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和《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前述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际控制人携带指定报送文件资料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办公场所配合检查,并要求前述人员及原董事长姚小欣于2024年8月22日至福建证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董事长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

  紫天科技至本案听证时仍未按要求向福建证监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资料。

  上述期间内,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及紫天科技工作人员转达等方式,通知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配合检查工作,该4人知悉福建证监局对其本人及紫天科技检查要求,但以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福建证监局向公司及其本人送达相关执法文书。根据相关规定,紫天科技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已构成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严重影响福建证监局对其有关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情节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紫天科技责令改正,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多重风险在身,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股民可积极参与索赔!

  除了监管部门作出严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也已于2024年9月对*ST紫天“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据2022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ST紫天相关行为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标准,后续公安机关的刑事追责可能也将跟进。

  据了解,目前已有投资者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市场人士认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从*ST紫天案可以看到,打击违法者不单是行政处罚,还包括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全链条惩治财务造假相关犯罪,予以行政、民事、刑事全方位立体化打击,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彰显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决心。

  此外,公司还于7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公告显示,截至7月19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公司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索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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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紫天科技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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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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