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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控股股东用公司名义借款20多亿,一口气披露六张传票
作者:陈丽湘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26 0:03:14

由于市场供应紧张,今年以来,国内部分维生素品种价格涨得停不下来,相关公司业绩也表现靓丽。可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176%的维生素E“新贵”冠福股份,却在不久前被戴上了风险警示帽。

如今这家公司的证券简称为“ST冠福”,时刻提醒投资者它存在重大风险。而实际上,这顶帽子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没关系,只是控股股东惹下的麻烦。但这个麻烦,涉及的金额可能比公司过去十年利润的总和还多。

公司频繁收法院传票

11月25日晚间,ST冠福(002102)一口气披露了六张法院传票,均因控股股东民间借贷纠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告上法庭。

其中两张传票涉及的纠纷,是2016年时,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项目出现逾期未偿还,债权人提起法律诉讼。名为戈铁琪的自然人要求法院判令同孚实业赔偿本金250万元、利息4.5万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另一自然人胡雅娜也要求索赔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1.6万元,ST冠福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而其余四张传票,起诉方是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则均源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借款合同纠纷。每张传票涉及的借款本金均在5000万元左右,合计达2.16亿元。如果加上利息及逾期利息,总金额几乎相当于上市公司去年一整年的净利润。

被告人涉及控股股东旗下多家企业,包括日臻陶瓷、冠福实业、金汇通、科盛公司、联森投资、旭晟瓷业等等。上市公司作为连带担保责任人也赫然在列。

但从业绩来看,ST冠福近两年经营现金流良好:自2015年来连续三年实现业绩增长,今年前三季度继续延续高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也一年比一年好,公司所在的维生素产业链近两年也景气超前。可为何近期会因偿债问题屡屡被告上法庭呢?

原来是,公司控股股东因其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但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且自今年10月起,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

资料显示,ST冠福的控股股东为林氏父子四人: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其中,林福椿为父亲,其余三人均为其儿子。

涉及金额23.66亿元

目前,林氏家族已出现债务危机,且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上市公司可能需要代偿其之前的债务。林文昌已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那么,林氏家族到底借了多少钱?

据ST冠福的核查结果,林氏家族通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的名义,对外开具仍由第三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为1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其中,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达12.26亿元。

没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就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担保的部分,目前余额为3.8亿元。另外,还有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超过5亿元、提供“债权确认”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1.5亿元。

上述三项,累计金额达23.66亿元。

这相当于上市公司去年全年净利润2.78亿元的8.5倍、53亿净资产的44%,比上市公司过去十年的利润总额之和还多。如果最终上市公司需对此进行清偿,无疑将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因涉及的金额较大,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因此被戴上警示帽。

上市公司是否需要为此买单?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应该为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买单?

为此,e公司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其表示,上市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看公章真假。

如果公章是控股股东自己刻的“萝卜章”,那已经属于合同诈骗的范围,上市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公章是真的,那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上市公司自己内部管理出现问题,需要为此买单,但上市公司也有权利向控股股东追回损失。具体情况还是以法院判定为准。

ST冠福也称,最终结果尚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承担责任,则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并称,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但近期公司核查到控股股东存在上述违规事项,尚未知是否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若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尽快启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显示,ST冠福近日收到的几份法院传票,将于12月中旬公开审理。

留给市场的还有个大写的问号:林氏家族的大手笔举债,究竟用途在何方?

原文链接:ST冠福控股股东用公司名义借款20多亿,一口气披露六张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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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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