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公开征集亿阳信通(ST信通,600289)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团队联系。点击查看李修蛟律师的简介
经证监会查明,亿阳信通、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26日期间,亿阳信通合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绥芬河翰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担保62笔,担保金额不少于684,555.81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底,亿阳集团通过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与亿阳信通签订商务合同的形式长期占用亿阳信通资金,形成亿阳信通对 五洲博通的其他应收款4.69亿元。截至2017年11月,亿阳信通累计代亿阳集团向 亿阳集团监事张小红支付工资161.85万元。亿阳信通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除外)。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亿阳信通(ST信通,600289)投资者索赔条件:在2016年1月8日到2017年12月8日之前买入亿阳信通(ST信通,600289)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李修蛟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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