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晚间,北京金融法院向代理律师发布了乐视网一审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须向首批2496名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多个责任主体需要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4月,乐视网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调查查实,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跃亭等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功能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证监会决定乐视网、贾跃亭等做出行政处罚,并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1亿元,创始人贾跃亭被罚2.41亿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被曝光后,股价下跌,致使投资者权益受到惨重损失,各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等。基于虚假陈述行为,被告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未能勤勉尽责的相关中介机构,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平安证券作为乐视网 2010 年IPO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法院一审判决其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1.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乐视网曾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和中德证券没有被判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的对象是特定对象,不是普通投资者。李修蛟律师则认为,乐视网虽然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是公告信息是向全体投资者披露的,且发行股票与原有股东的股权利益息息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对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也影响巨大,存在严重过失的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认定乐视网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是2010年7月30日,揭露日则是央视发布《乐视网,是创业失败还是涉嫌欺诈》的2017年7月11日。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转让队提示,此前已提起索赔的股民已在判决之列,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只要在2017年7月11日之前买入乐视网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起诉索赔,具体索赔事宜可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乐视网贾跃亭被判赔20亿,投资者可继续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