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ST万方)被立案,律师提示投资者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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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7/27 13:42:27 |
2025年7月26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方发展、*ST万方,证券代码:000638)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万方发展(*ST万方)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7月26日前买入万方发展(*ST万方)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万方发展(*ST万方)被立案,律师提示投资者可索赔
本文关键词:万方发展股民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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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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