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近期有望搞帽去ST,被处罚后股价翻倍不影响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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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7/31 23:09:54 |
2024年8月5日,盛屯矿业(股票代码:600711)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已近一年,按规定处罚满12个月即可申请摘帽去除ST。盛屯矿业收罚单后近一年,股份已从低位的3.5元涨至8元之上。
盛屯矿业投资者索赔诉讼案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盛屯矿业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盛屯矿业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经查明,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359,367,524.96元,多计利润总额193,721,431.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涉嫌多计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少计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营业收入78,188,326.37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876.8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
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盛屯矿业近期有望搞帽去ST,被处罚后股价翻倍不影响索赔
本文关键词:盛屯矿业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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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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