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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如何计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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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广东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21 21:50:37 |  
  
 
  
 
    
				
		
		 
		投资者的损失赔偿范围:以实际损失为限,具体包括三部分:   (一) 投资差额损失;   (二)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三)前款两项资金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上述三种赔偿范围中,计算比较复杂的是投资差额损失:   投资差额损失=(买入证券平均价格—卖出证券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证券数量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投资人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情况   投资差额损失=(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基准日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投资者所持证券数量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投资者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证券的情况   基准日确定条件:   1、自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股票累计换手率达到其可流通部分的100%之日,但大宗交易不予计算;   2、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换手率达100%之日的,则以披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若已退市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若已停止交易的,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按第1条之规定确定基准日。   友情提示: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涉及的专业性强,受损失的投资者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维权事宜。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如何计算损失 
                     本文关键词:虚假陈述案件,虚假陈述,民事索赔,佛山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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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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